告官能见官,顺义区副区长出庭应诉出声出效果!|天天速看料
近日,顺义法院开庭审理原告某公司诉被告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人民政府、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及行政复议一案。顺义区副区长冉灏、后沙峪镇政府副镇长高峰分别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顺义区司法局局长王雪岩作为顺义区政府的委托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全区25个镇街主管拆违的副职领导以及某校研究生代表旁听。
案情回顾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2年8月,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人民政府向某公司作出了《限期拆除决定书》,某公司认为后沙峪镇政府适用法律错误,且违反行政比例原则,于是向顺义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区政府作出维持决定。某公司不服,故针对后沙峪镇府的限期拆除决定和区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在庭审中,原告及二被告在审判长王亚平的主持下,围绕后沙峪镇政府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书》及顺义区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合法性等案件争议焦点陈述意见、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冉灏副区长、高峰副镇长分别代表顺义区政府和后沙峪镇政府就案件情况认真发表意见,确保出庭、出声、出效果。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审判员孟思通过“以案释法、以案讲法”的形式,就旁听人员提出的疑惑进行了细致解答。孟思详细讲解了常见违法建设拆除类行政案件类型、案件审理思路和裁判标准等,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旁听庭审以及法官面对面答疑解惑,对作出行政行为的事实调查、法律用语规范等法律问题有了更深刻的体会,也感受到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的重要性。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尊重法律、践行法治的重要体现,更是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本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体现了顺义区对行政执法及行政应诉工作的重视,发挥了良好的带动效应。
顺义法院将继续充分利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和庭审示范作用,有效引导行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行使行政执法权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高度。
文字 / 刘西文
图片 / 孙峰
编辑 / 李玲昊
原标题:《告官能见官,顺义区副区长出庭应诉出声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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