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刘伟强:建议农村居民医保借鉴车险缴费机制 一年内未使用医保资金的第二年保费优惠:今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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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蔡君彦
城乡居民医保关系到千家万户,在避免老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23年河南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濮阳市新联会会长、大濮网董事长刘伟强带来了一份关于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完善方面的提案,建议农村居民医保借鉴汽车保险的缴费机制,一年内未使用城乡医保资金的,第二年保费可适当优惠。
河南是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占全省城乡人口的44.57%,高于全国的36.11%,加强农村农民的医疗保障尤为重要。刘伟强认为,从起初的“新农合”试点到现如今的城乡居民医保,不断上涨的缴费标准,对一些农村困难家庭而言,是不小的压力。他到农村调研时就发现,存在部分农民嫌贵或经济拮据断缴医保的现象,也有一些人缴费后没用上,影响了后面缴费的积极性。
“我个人支持全民缴纳城乡医保,也觉得,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刘伟强建议,人们购买汽车保险的话,全年不出险,第二年可享受优惠政策。医保缴费也不妨借鉴这种缴费机制,投保人一年内没有使用城乡医保资金的,第二年保费优惠10%;连续两年没有使用城乡医保资金的,次年保费优惠20%;三年或三年以上没有使用城乡医保资金的,次年保费优惠30%;如果投保人因病住院使用城乡医保资金后,缴纳的费用恢复到标准费用。这种浮动机制,不仅有助于减少低套用医保金的情况,而且,有助于提高广大民众对健康的重视程度,当好自己的健康第一责任人。
刘伟强还建议,7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逐渐丧失劳动能力,收入有限,建议让这些群体适当享受免缴政策。比如,以户为单位,同一户的子女缴纳,可让该户中70岁以上老人享受免缴政策,既体现孝道文化,又提升居民参保率。
同时,加强对诊疗机构的管理及城乡医保的规范使用。根据疾病种类对身体检查事项分类、根据病例结果对药品进行分类等,加强投保人在诊疗机构全流程梳理,加强审计与纪检力度,真正做到将医保资金用于人民群众。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杨惠明